我和老公是再婚家庭,我带有一个12岁女儿,我老公一直没有孩子,再婚后我们共同生育了一个男孩。从怀孕6
更新时间:2017-03-19 20:07:08
问题描述:
我和老公是再婚家庭,我带有一个12岁女儿,我老公一直没有孩子,再婚后我们共同生育了一个男孩。从怀孕6个月就在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做的四维彩超,当时的报告没有查出我儿子心脏有异常。2016.7.28我儿子在此医院剖宫产出生,这是我第二次剖宫产当时给我做手术的范主任说我不能再生孩子了,子宫壁太薄了。孩子满月时查出来的心脏室间隔缺损3毫米,一直就是在此医院检查找的本院的武钦大夫看的,2017.3.1最后一次找武大夫检查,他说彩超显示孩子室间隔缺损4毫米(轻微),瓣膜轻微下垂,让我们尽快住院进行微创封堵手术。3.4日住院进行了一系列检查,;3.8日下午15:30我们把他送到手术室交给了麻醉师和护士;从这一直到3.12早上9:10分孩子才从监护室被送到病房,当时看到孩子神情呆滞脸色蜡黄,护士说她在监护室里拉屎次数多屁股眼有些红。在病房这一整天护士并没有按照二级护理来检查孩子,除了过来送药就是输液,尤其是下午给孩子地高辛口服溶液的前后都违反规定没有给孩子测量过一次心率,这个事院方护士长和领导都已承认她们的过失,下午四点多到凌晨12点半孩子拉了三次肚子。凌晨1点孩子才睡觉,睡到4点时突然大哭,哭了几声拍拍就又睡了,过了25分钟我发现孩子嘴唇手有些凉,就让孩子奶奶到护士站去叫护士,护士没有过来只是给了他奶奶一个温度计,我们第一次量36度,第二次34.8度,第三次34.7度,这三次就浪费了半个小时的时间,第三次量了后感觉情况不好,让他奶奶赶紧去叫值班医生,可护士没有叫而是拿着听诊器自己来到病房给孩子听然后说没事就走了(后来护士长找这个护士问,护士说当时听着心跳有些弱她才去叫了值班医生),十五分钟后值班医生来了后才发现孩子出事马上抱着去抢救但是没有抢救过来(当时去抢救的时间是5:50)。从4:30到5:50耽误了80分钟的抢救时间,这点院方也承认了。目前孩子已经做了尸检,报告还要一个多月才能出来。我们想现在去法院提交诉状,但是赔偿要求不知道怎么算,求求律师帮帮我们,1.赔偿费用怎么算。2.我们的胜算几率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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