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志愿者幼师,与学校和教育局签订了三方协议的劳动合同,虽然是志愿者干的确实全职教师的
更新时间:2019-05-25 00:24:26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志愿者幼师,与学校和教育局签订了三方协议的劳动合同,虽然是志愿者干的确实全职教师的工作,到今年九月份就整五年了,,16年九月我开始休产假(六个月)这次三月开学我回来上班,学校给发了产假工资六个月的,第二周又已发错了(不该给我工资)为由往回要这部分钱,我认为这是我应得的不应该还给他们,他们却要从我工资里扣,这合理吗?我该怎么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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