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先执行谁的申请?
更新时间:2017-03-19 17:57:27
问题描述:
发表时间:2017-03-13 10:41:19
律师您好 ! 我的经济纠纷案于2014年7月生效,因被告未履行偿还义务,我于2015年2月申请法院执行被告的工资。当时被告的工资已被他人执行冻结,我只好排号等待前面正执行的案子和已经排号的案子结束,我才能执行到被告的工资。2016年3月,法院执行人员告诉我下一个应该轮到我的案子执行被告的工资。 如今,另外有一个经济纠纷案的被告与我的被告是同一人,他的案子于2014年9月份申请执行被告的一项财产,此财产如执行成功可一次性追回欠款。结果是执行一年多的时间也未能执行到手。之后他又寻找被告的其他财产,结果还未如愿。于是他觉得没有财产可执行了,又申请执行被告的工资。 请问?法院应该先将被告的工资执行给谁?是我?还是另一位申请人?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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