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开发商因房价上涨想撕毁合同,故意不通知交房日期,使买方在错过合同约定尾款交付期限2日后,将买方告
更新时间:2017-05-09 06:30:49
问题描述:
房产开发商因房价上涨想撕毁合同,故意不通知交房日期,使买方在错过合同约定尾款交付期限2日后,将买方告上法庭,除要求解除合同外,还要求支付违约金及诉讼费用。买方在可提供短信微信凭证,证明其非故意拖欠尾款的前提下(如:积极联系买房时所通过的中介和售房代理人询问交房交款日期),是否可以在同意解除购房合同的同时,免于支付违约金及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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