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与内部协议的问题怎么解决?
更新时间:2006-04-13 20:46:01
问题描述:
事情经过:3月初,本人作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一,与全体股东签署一份协议,协议规定任命我为总经理。任期至2006年底,但是有条款规定在6月前必须完成利润指标,否则失去总经理职位。3月底由于某些原因,本人与法定代表人又签署了一份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我的全部股份。并且从公司财务处拿走股金,但是没有及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现在本人有意向取回股东的身份。请教以下问题:1、目前我是否还具有股东的身份?并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享有和行使股东的权利?如何享有?2、在目前情况下我是否有权不认可我与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3、我是否有权依据《新公司法》的规定,可以要求清算公司或清盘公司?4、“总经理任命协议”是否随着股份的转让也作废了?如果不是的话,我能要回什么样的权利,需要什么手续或方式要回“职务任命”?5、一旦我重新作为总经理,如果受到股东的工作刁难或阻挠,我有什么相应权利?6、由于股东的阻挠等原因导致我未完成协议要求的指标,根据协议规定,我6月份是否会失去总经理权利?或者我有何权利?7、”总经理任命协议”与“股份转让协议”是否有冲突?谁有效,谁无效?目前想到了这些问题,还望各位老师指点一二。回复最好按条答复。以便我更了解。万分感谢!急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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