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案件
更新时间:2017-03-10 17:11:29
问题描述:
我是做苗木生意的,前两天工人在装车的时候(临时用工,未签合同),不小心从车上摔了下来,造成骨折。随后立刻将工人送至县级人民医院救治,当时主治医生看了下,说可以治疗,于是进入手术室后手术,但是医生将工人的大腿剖开之后,发现医疗水平不够,立刻和市级人民院联系,市级人民医院安排救护车来接工人。到了市级人民医院手术的时候,手术医院说伤口已经感染(在县级人民医院手术时剖开大腿后未消毒未达到要求,导致感染),必须截肢,否则性命不保,于是当场截肢。请问这类案件是否属于医疗纠纷案件呢?工人作为原告,我方需要提交哪些资料来保障工人和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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