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孩子归属权问题
更新时间:2017-03-06 11:21:57
问题描述:
分居期间男方给予女方生活费一段时间,离婚后是否可以追回分居期间男方给予女方生活费的部分费用。
结婚三年半女方一年半年离家未回(男方没有家暴、赌博等恶习,男方在外地打工),是否可以追回彩礼或者要求精神赔偿。
女方与异性合租房子是否可以界定为同居(没有纸质证据),如果离婚后男方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几率有多大(男女双方同时又工作,男方条件较好,女方坚持要孩子抚养权,孩子5岁);如果孩子抚养权归女方,抚养费男方又该支付多少抚养费?夫妻分居,女方不给男方探望子女,男方是否可以不给予女方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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