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网上选择了一个网贷,当时看到年利率息大概在1424%左右,感觉还在我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于是抱
更新时间:2017-02-23 20:38:46
问题描述:
我在网上选择了一个网贷,当时看到年利率息大概在14-24%左右,感觉还在我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于是抱着试一试的想法申请了。
当时提交的申请是4万元12期,后来在业务员电话劝说下改到36期,很快就通过了。中间根本没有提示任何手续费或是要求签名,更没有看到任何合同。
就这样糊里糊涂的就通过申请了,钱也到账4万。
钱到账后才看到好几份电子合同已经有我名字了,算是签署完成,可是合同上贷款金额居然是6.1万,马上问他们还有两万去哪了?他们说给了贷前信息费,贷后信用管理费了,我签字了的。
可是审批贷款前没有任何提示,没有给我展示,没有业务员告知。
还有合同规定,纠纷必须到北京朝阳区法院
贷款纠纷不能将收取信息费的公司和放款公司作为共同被告等,我居然也签字了。
难道我真的只能去北京打官司了?
难道我不知情情下就能通过网络签署电子合同吗?
并且他们不同意提前还款,我借了4万,就得非要分三年还他们近8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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