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襄阳市**村*组村民。我家里土地被国家修铁路占用了。我家里土地是这样的:2002年春
更新时间:2017-02-19 12:07:44
问题描述:
我是襄阳市**村*组村民。我家里土地被国家修铁路占用了。我家里土地是这样的:2002年春上我从本村民手里接受一块低洼难种的老汶荒地,面积有11.85亩,折合为4.86亩。2005年完善土地承包权(1998年我在外面打工没有分土地。)村里把这块地确权给我家算人头地2006年春上我化了三万元左右在这块地北头洼地挖了约5亩大的鱼池,为了平整这块难种的地。修铁路实际占地9.2亩,村里只赔付了4.21亩的钱。我要求村按实际占地面积补偿。还有开挖鱼塘的费用。请问我这样要求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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