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单位小主管,乙为甲的下属,之后甲因故不再雇用乙(非正式单位),乙第二天带三个人群殴了甲,甲经鉴定
更新时间:2017-02-14 19:05:55
问题描述:
甲为单位小主管,乙为甲的下属,之后甲因故不再雇用乙(非正式单位),乙第二天带三个人群殴了甲,甲经鉴定为轻伤,甲当天未报警,第三天乙又带人找甲,甲父母与乙等人理论,甲趁人不注意用刀划伤乙前一天所带的其中一人,经鉴定为轻微伤害。受伤的人然后报警,要求甲赔偿十万,多次协商不成,今天上午,甲,乙等人均被拘留,等侯处理,甲方该怎么办?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