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某村村民,1995年与本村村民,登记结婚,并迁户口到本村,
更新时间:2017-02-12 18:40:15
问题描述:
大家好!
我是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某村村民,1995年与本村村民,登记结婚,并迁户口到本村,因感情破裂,2007年判决离婚,因没有夫妻共同房产,我成了所谓的空户,靠打工维持生活,一直没住房和土地,多次找村委会和政府部门解决住房和土地问题,他们说没有政策,村里没地,不给我批宅基地,让我自己想办法,请问我一个普通老百姓能有啥办法啊!就这样拖着,宅基地和土地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2015年6月我与北京市延庆区四海镇某村村民,登记结婚,婚后想把我爱人户口迁到我村,去派出所办理,说我没有房产不给办理,政府没有批我宅基地,请问我一个普通老百姓去哪里弄合法房产啊!难道像我这种情况,就一辈子别成家,一辈子别娶媳妇迁户口吗?现在国家政策越来越好,人人有居住权,安居乐业,可我连个完整家都没有,能安居吗,能乐业吗?希望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合情合理的给我解决实际困难!给我一个完整的家,让我也像其他村民一样也能过上正常生活!谢谢! 我都快50岁的人,都老了,打工都打不动了,也想享受政府的好政策,有房子住,有地种,作为个农民没有房产,没有土地种合理吗?
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啊!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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