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中介费纠纷怎么解决?
更新时间:2017-02-22 08:49:08
问题描述:
16年12月20日我与房东签订了二手房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我是买方。当时还有一份补充协议:“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时,甲方房屋产权人为父亲及未成年子女,且未成年子女的父母现离异,母亲作为未成年的监护人,需到场办理过户手续。甲方承诺于甲、乙双方共赴房地产所在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当日未成年子女的母亲能够到场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若甲方未按期履行承诺,导致乙方无法取得房地产产权的,则应按照《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中规定,需要在17年2月28日前办理过户手续。
现在的情况是,母亲不愿意到场签字。房东提出的解决方案是:
让我们起诉他,由法庭判决在母亲不到场的情况下,强制过户。
我的问题是:
1. 强制过户这个诉讼,由于孩子未成年,法庭能否支持?整个过程需要多久
如果强制过户法庭不支持,我们会寻求违约取消合同,其中也有几个问题:
2. 要求多少违约金额合适?合同规定为房子总价的20%,当时我们交了10万定金
3. 取消合同的话,我们给链家中介的中介费能拿回来吗,能拿回来多少?中介费已经全款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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