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处97年回迁房产,当时写了父亲的名字,(房本上承租人是我父亲,家庭成员是我母亲和我。我还有一哥
更新时间:2017-02-13 07:54:14
问题描述:
我有一处97年回迁房产,当时写了父亲的名字,(房本上承租人是我父亲,家庭成员是我母亲和我。我还有一哥哥)回迁时为了增加面积,按照同小区商品房价格买了22平面积,当时只给了收据,没有22平的房证。现在开发商也找不到了。现在母亲已去世,父亲的身体也不好,想更回我的名字,房管所说更名必须先买产权才能更名,22平商品房面积的房产需提供当时的收据,可是这么多年母亲已去世,收据已找不到了,我们有当时和房管所签订的房产托管合同书,(上面写了22平的托管维修费,商品房才交维修费,公租房交房费的)房管所说这个没用,如果没有收据想更名,只能是把这22平也当做是公租房,先补交这些年的房费,然后再按照公租房一起买,如果这样我需要多花好多冤枉钱,我想求助各位专业人事,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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