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在担保公司用他人的房产证担保贷款30万,款已放出。后这人要用房产证,债务人就又找了我和另一个退
更新时间:2017-02-11 13:45:40
问题描述:
债务人在担保公司用他人的房产证担保贷款30万,款已放出。后这人要用房产证,债务人就又找了我和另一个退休人员担保,说只是履行一个手续而已。担保公司在签担保合同时,故意让我们把担保日期朝前写近一个月,即放款时间前,每人担保15万。但我担保时提供的收入证明写的时真实时间。现在债务人没有还款,担保公司起诉要我们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尽管债务人有房产,但担保公司以无房产证为由想让担保人还款。拿到起诉书才知道,在我们之后还有两个担保人,一个是担保5万,一个是担保10万。请问担保公司有效吗?现在时间过去一年半多了,除了收入证明能证明担保时间在放贷之后,并且这个证据还在担保公司,除此之外也没有其他证据能直接证明担保时间是假的。我能要求担保公司出具收入证明,以证实担保合同作假吗?恳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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