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按买卖流程办理的过户给我,母亲未参与过户,请问父母赠与公证书是否可以保护我的过户房产?
更新时间:2017-02-12 14:17:38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的爷爷留下一套老央房,因我一直立户同爷爷住在一起,他过世后是我出的房租,随后赶上公房转私房,也是我出的买房钱近5万,但购房发票和房产证是我父亲的,他是第一继承人,按照爷爷的口头遗嘱(找不到文字的遗嘱了),此房先归父亲本人单独所有(房证上标有,所有权人属于父亲,没有共有权人,个人拥有:全部产权),不算母亲。随后给我不给其他兄妹。父母为了完成爷爷的遗愿,7年前在他们在世时,按房屋赠与办理了公证,到央房上市出售登记处开局证明,随后去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办理过户,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但可能当时由于纳税多少的问题,当时不知为什么办理过户时按买卖流程办理的过户我名下。现在父母去世都四五年了,兄弟刚刚将此房上告法院,说父亲一人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事实,因申请出卖房屋产权审查表、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上没有母亲签字,房屋登记询问笔录中,申请登记房屋是否为共有房屋(包括夫妻共有)答是否定。并按当时的低价出售给我,认为此行为损害他人利益,此房过户给我无效。我应该如何应对?谢谢帮助!
1. 公证书是否保护我的财产继承权,不管过户流程是什么。
2. 原告上交法院的证据房屋登记询问笔录等,当事人都没有,他是如何得到不清楚,这种证明是合法的吗?这些证明没有图章和来源。
3. 有公证证明此房父母赠与我,但房证上没有说明夫妻共有,是夫妻就是房屋共同共有吗?父亲办理过户一定要母亲出面签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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