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企业为入帐要求我提供增值税发票,还要家人去签字办取保候审,我想知道我到底犯了什么罪,会被判刑吗?
更新时间:2006-04-05 04:55:01
问题描述:
我于2003年受一家私营企业甲委托(我与之无劳动合同,当时我在停薪留职,自己在外面做生意)与另一企业乙谈生意,乙企业分两次共给我佣金10.6万,乙企业为入帐要求我提供增值税发票,我从一朋友处取得发票给乙企业,但朋友给我的发票是没有报税的,我对此不知情,因为乙企业用我提供的发票退税一万多,上个礼拜我接到公安经侦支队的电话说我涉嫌买卖增值税发票,,我不想影响我的新工作,我主动去经侦说明了事情经过,做了笔录,过了两天,经侦的人打电话要我一周内筹10.6万交到他指定帐户,说10.6万是非法所得,要没收,还要家人去签字办取保候审,我想知道我到底犯了什么罪,会被判刑吗?我老婆现在正怀孕六个月,家里又刚买了房子,还了银行一大笔贷款,为此担心地不得了,我应该交钱吗?我该怎么办啊????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