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事业单位的一名职工,2016年底已到退休年龄,市劳动局已通知单位从2017年一月份停发我的工资,
更新时间:2017-01-19 22:44:33
问题描述:
我是事业单位的一名职工,2016年底已到退休年龄,市劳动局已通知单位从2017年一月份停发我的工资,我的工龄从1982年一月份到2016年12月份看正好为35年,可以享受百分之九十的工资,但是在社保那审核计算我的工资时,说我看三十五年不能享受百分之九十工资,必须达到35年零一个月才能执行百分之九十工资,我不知道这样说法对吗?我在网上也查了好多文件和说法,都是说年限满三十五年百分之九十工资,年限满三十年不满三十五年百分之八十五工资,难道满三十五年就不能执行百分之九十,必须多出一个月才能执行百分之九十,对于这个事不知道谁说了算,又该怎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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