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fer试用期3个月,劳动合同签6个月,说是3个月就能转正却恶意拖欠!
更新时间:2017-02-06 09:59:14
问题描述:
入职offer上写明试用期是3个月,但是签劳动合同签的3年,合同上写的试用期6个月,HR说实际上是3个月就转正了。满了3个月后提交了转正申请公司一直拖欠不给转正,之前也有好几个员工在转正当月被辞退。而且公司恶意拖欠社保不缴费,离职办不了,社保还要继续交,而且让我们承担所有社保900多远全部退回,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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