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秦皇岛市户口,离婚多年后,不打算复婚的前提下,婆婆肯同意把她名下的房产各分我一半与
更新时间:2017-01-15 22:03:21
问题描述:
问:你好律师,我是秦皇岛市户口,离婚多年后,不打算复婚的前提下,婆婆肯同意把她名下的房产各分我一半与前夫并立下遗嘱(补充遗嘱),这份遗嘱能生效吗?如不生效,赠与可以吗?或者是否应该去遗嘱继承公正?婆婆百年后,我怎样去要回属于我的那份额以养老之需?(房产证暂由小叔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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