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两年前我前夫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房照抵押给了专门放高利贷的人,拿了三万元钱自己花掉了。我
更新时间:2017-01-08 10:15:39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两年前我前夫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房照抵押给了专门放高利贷的人,拿了三万元钱自己花掉了。我得知这件事情以后办理了离婚。离婚协议上写着房屋归我所有,事实上离婚的时候房照已经在放高利贷的人手里。时隔两年,现在放高利贷的人通知我,说通过法律程序已经把房照改成了他的名字,请问律师,房照如果没有房主签字能更改名字吗?我现在应该怎么去做?房子我还能拿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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