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不和离婚未举办婚礼
更新时间:2016-12-23 12:33:03
问题描述:
您好!我和女方今年4月10日订婚,订婚时给予女方礼金两万,和一条白金钻石项链,一部苹果5S手机,今年5月20领取结婚证,尚未举办婚礼,领取结婚证后,女方各种闹,后来多次谈,认识一年了,每次都是我约女方,经常不出来,女方没有约过我一次,给我打电话次数不超过十次,后来我发现女方和其他男的在一起,因为当时我心里还有她,所以我没有抓,后来女方死不承认,最后一次去茶馆谈,女方的态度让我有些失控,我一拳砸在了桌子上,但没有打对方一下,我们自始至终没有共同生活,没有发生性关系,后来我们都要离婚,当时女方说当时给的礼金,项链和手机不退,当时给的礼金这些有录音证据,现在我们一点感情都没有,并且性格不合,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如何通过法律,要回礼金等,并且判决离婚。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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