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有一个四人合伙小餐馆,已营运3年后,开了一家分店。分店是以众筹的资金,由朋友们出资,老合伙
更新时间:2016-12-24 21:11:27
问题描述:
你好!朋友有一个四人合伙小餐馆,已营运3年后,开了一家分店。分店是以众筹的资金,由朋友们出资,老合伙餐馆以品牌和管理入股达40%。在签了入伙合同进入营运阶段后,才发现这个新餐馆和房东之间不能签订租房协议,这是有重大风险的。合伙协议中有合同签订一年后经发起人同意后才能退伙的条款。请问,我能否以没有告知不能签租房协议的重大风险为由,申请撤销合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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