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九月末买了一套二手房,买的价格是123万,过户是以60万(为了减少个税),业主要求中介
更新时间:2016-12-15 10:36:07
问题描述:
你好!我在今年九月末买了一套二手房,买的价格是123万,过户是以60万(为了减少个税),业主要求中介给出银行放款时间,中介不能保证银行放款时间,现在业主要求我和他签一个补充协议,写明:要求银行两个月内放款,一个月筹款(如果银行不放款,要求我一个月内付清尾款给他),如果三个月到期,还没放款,他要我赔偿20%的违约金。超过一天赔偿原价1%呆滞金,合同里没有写明过户时间,业主这么做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