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夏天,因邻居贴墙搭建简易房滴水占到我家院子争吵半个月经镇政府民政局和居委会共同见证下
更新时间:2016-12-14 10:56:29
问题描述:
2012年夏天,因邻居贴墙搭建简易房滴水占到我家院子 争吵半个月经镇政府民政局和居委会共同见证下双方签订协议我方让邻居四寸五,告一段落后,2016年十月份,我家依据双方协议翻建房屋 邻居又来推翻2012年夏天签订的协议 要我们让他十七寸滴水。并且他家出示的房产证上的尺寸做到我家院子里。。 邻居住房于2002年购买上一位邻居的房屋。 上位邻居只承认和他的房屋买卖是现有的实际范围。与我家没有纠纷关系,最后在居委会共同见证下我家让到七寸,现有邻居还是不同意 协商时间段中邻居与我家发生过打斗。。最后镇土地局领导决定在以前协议的基础上我家增加到七寸。他又说之前发生冲突时他家老婆被打成病 胃下垂。要赔偿。 我家不愿赔偿 并且你有病人我也有病人 最后由镇土地局领导看不下去 问现有邻居医药费是多少钱 领导现场掏给他四千。他还真好意思的收下了。然后由房屋的上一位邻居问现在的邻居要出医院开的证明后 让土地局领导当场撕毁了。 这件事处理到这我家翻新房子才得以重新开始,。处理事件时我家一直处于停工状态。 最后我想提问个问题。以后的生活中我是不是也可以推翻协议?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