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们离婚时有两套房子,写离婚协议书时,我们商量好一套房子留给孩子,另一套我们两个分,一人一
更新时间:2016-12-10 10:56:23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们离婚时有两套房子,写离婚协议书时,我们商量好一套房子留给孩子,另一套我们两个分,一人一半,已签字同意,到民政局,工作人员说留给孩子的房子不用写在协议书里,只写我们分的那一套就行了,现在离婚四年多了,前夫反悔了留给孩子的房子,想重新分留给孩子的房子,请问他在诉讼期内吗,没在民政局备案可签了字的那份协议书,能证明已经给了孩子了,不能反悔了,能起到法律作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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