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6年10月6的时候,我跟房东通过房产中介签订了三方合同,房价45万,我付了定金1万,约定是按揭
更新时间:2016-11-30 12:32:50
问题描述:
我在16年10月6的时候,我跟房东通过房产中介签订了三方合同,房价45万,我付了定金1万,约定是按揭,10月20日交首付7万元再去网签,规定如果卖方违约的话赔双倍定金和房子总价的百分之二十,但是就在我把所有资料和首付准备好了要去办手续的时候,房主说房产证被她父母拿走了,要求一次性交款才肯配合办手续。由于事隔近两个月左右了,房价在涨,乌鲁木齐免税政策即将结束,由于我工作的原因平时也没有时间去买房子,还要每月租房子住。现在房东反悔了坚持要求一次性付款,也不承认违约更不赔给我双倍定金,他改变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前都中介说清楚了的是按揭付款。他这样做我当然不同意,对我造成的损失赔,可以要求哪些赔偿,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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