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长春**项目的员工,我离职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HR,只提前了半个月,经理不同意我走的
更新时间:2016-11-16 16:19:01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长春**项目的员工,我离职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HR,只提前了半个月,经理不同意我走的,但是我跟他们说清楚了半个月要走,他们就没理我了,原本合同上写明是11.5发工资,可11.5的时候HR打电话来说我自离,要回去签自离证明,才能把10-11工资给我结算。我提前半个月通知他们,他们都没有人来找我说要签离职协议,现在我已经走了,他们才这样说,说我是自离,不签自离协议就不结工资。还把用户10-11月给我写的接近15封表扬信大部份视为无效表扬(一封100,10月11月各一封有效表扬),打电话去问,他们说我已经离职了,所以表扬信定为无效,可是我让以前同事帮我看到,我10月份11封表扬信上的上级评语都是写着OK(就是审批通过),可他们就是定为无效表扬,不给我表扬信的钱也不给我工资,我是11.5才走的,10月份我是在职的,凭什么定义为无效。请问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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