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原单位签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在另一家单位上班,这
更新时间:2016-12-27 06:48:14
问题描述:
我和原单位签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在另一家单位上班,这两家单位属同一个集团。现在原单位由于公司组织调整要求我转移出去,和现在的单位签劳动合同。商量之后我要求工龄延续,社保交金不能断,依然要和我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然后公司给了我一份三方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甲方:原单位
乙方:现在单位
丙方:本人(我)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丙方劳动关系转移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一致:
一、乙方同意接收原甲方员工丙方,并协助甲方办理丙方劳动关系转移手续。
二、乙方应当依法及时与丙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法计算其工龄(从入职甲方之日起算)。
三、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合并计入其在乙方的工作年限之中,丙方在乙方享有的各项待遇(如休假、工龄工资、经济补偿等),凡涉及其工龄的均按本条计算。
四、自本协议签订后,丙方与乙方发生劳动纠纷的(包括与甲方有关的涉及社保、经济补偿、工龄等相关问题而引发的劳动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这份合同有哪里需要更改吗?对于我这种情况还需要增加什么内容来保护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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