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还有什么补救措施?
更新时间:2006-03-20 15:58:00
问题描述:
我们公司于2004年注册为有限公司,由四个股东组成,我是其中一个。由于各股东意见不一,我提出无条件退股,后来经董事会研究同意我的退股,当时只是口头协议,并没有到工商局去注销。大概一个月后,他们约我去协商关于公司关闭的事,当时我也没有急着回去。而后他们将公司搬迁了,继续用公司的名义去注册商标生产产品,并没有关闭公司。这样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持续了两年。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如果公司有什么债务纠纷会不会连累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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