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九个子女,老人没有劳动能力了,还欠下了两万多的外债,还有病,想让子女为他们负担,因子女的意见不
更新时间:2016-11-10 09:11:19
问题描述:
老人有九个子女,老人没有劳动能力了,还欠下了两万多的外债,还有病,想让子女为他们负担,因子女的意见不统一老人也没人管,后来小儿子看父母太遭罪就把老人接到自家,自愿一人承担老人,就当老人没生过其他子女,当时老人提出找村上写份养老协议,防止他们不在了其他子女不要脸来分地,现在发生变古了,父亲没了,母亲还在,其他子女看土地值钱了把母亲接走,从我要父母的土地和理吗?我应该把父亲的土地也给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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