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务借款20000元花费7500元,剩余12500在本人手中,因公司经营不景气,现在正申请破产。
更新时间:2016-11-11 11:39:57
问题描述:
因公务借款20000元 花费7500元,剩余12500在本人手中,因公司经营不景气,现在正申请破产。如债务关系因破产转至法院对本人提起诉讼的话。本人是否可以以签订一年劳动合同,任职五个月为转正,另外拖欠三个月工资,两个理由分别反诉要求公司赔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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