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民工讨薪
更新时间:2016-11-02 15:43:34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一个工地民工,2014年2月只是和建筑方口头议好单价,工地于2014年4月底完工并进行了结算,结算单有工程量,单价及总价,建设方也签完书,一直拖欠末付,但是建方要求重新验收并结算,于2015年5月重新进行了验收并结算,也签完书,但一直也没有支付。我于2016年十月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但劳动监察部门以完工日期为起止期限,超二年,不予立案,我现在想咨询的是以完工日期为限还是以结算单为限?如果以完工日期为限,为什么劳动监察部门还要求提供结算单?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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