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离婚,是男方起诉,对方要求婚后两个孩子,一个女儿十岁,一个男孩八岁多,都给男方,女方每个月给30
更新时间:2016-10-26 21:01:10
问题描述:
我姐离婚,是男方起诉,对方要求婚后两个孩子,一个女儿十岁,一个男孩八岁多,都给男方,女方每个月给3000元生活费,不予配合分割婚后财产,这是对方第一次起诉时候诉求,现在对方第二次起诉,要求我姐还是两个孩子给男方,每月给一千元抚养费,但是女方不知道为啥离婚,因为女方一直在农村老家带孩子,男方常年不在家,在外面跑车,突然提出离婚,婚后有两辆车。一辆洛阳市牌照出租车,一辆大型半挂牵引车,但是对方,提出离婚后说是车辆卖了,现在又不承认有车辆,说是车属与公司的,因为都属于营运车辆,在公司名下挂靠,所有人属于公司,这样的财产分割举证,妻子怎么取得举证材料,请律师给予解答谢谢,因为不知道怎么取得举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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