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是公司法人书写的,并盖有公司公章和他本人签名。借款到期后,公司不承认有我这笔借款(因公司账面上没
更新时间:2016-10-29 21:41:42
问题描述:
借条是公司法人书写的,并盖有公司公章和他本人签名。借款到期后,公司不承认有我这笔借款(因公司账面上没有记录),我调取银行汇款明细才知道该法人给我提供的是该公司会计的私人账号,他将这笔款用了他另一个建筑公司。请问:该法人构成诈骗吗?公司会计应当承担什么责任?该公司还有还款责任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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