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案
更新时间:2016-10-17 10:34:12
问题描述: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发小借下高利贷五万元,钱是分三次工行转账到账,分别是15年5月6日2万,15年6.20日2万,15年8.10日1万,借条是到款后某日发小拿写好的借条找我签字按手印,我也按期以借条月利率10%还款至16年4月,总计49000元,过程中察觉是高利贷后经查问对方承认当初隐瞒是银行正规借款,但因对方拒绝出具任何收款证明而停止还款后被告上法庭。现想咨询我还需要还款多少?法院会怎么判已还款项,已还款是算利息还是本金,或者本金加利息?另外,起诉书上金额为本金加利息共计七万左右,如果请律师的话,律师费用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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