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和男方是二婚,在婚姻存续期间买了农村的一处房产,户主写的是男方的名字。女方没有孩子,男方有五个子
更新时间:2016-10-13 11:53:02
问题描述:
女方和男方是二婚,在婚姻存续期间买了农村的一处房产,户主写的是男方的名字。女方没有孩子,男方有五个子女,后女方在自己病重的时候立了一分遗嘱把房屋给她的侄子,男方没有签字,后老太太去世后,男方的子女把老头接回家照顾,(男方在女方过世七八年后也去世了)房屋就一直由女方的侄子打理,现农村的房子要拆迁,男方的子女是否可以要求继承房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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