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子在出租,男方收了10000元押金,10000元用于购买家具并出租,2015年离婚后房子归女方
更新时间:2016-09-30 19:46:18
问题描述:
婚前房子在出租,男方收了10000元押金,10000元用于购买家具并出租,2015年离婚后房子归女方所有,但当时出租合同未到期,故未办理合同转名,离婚时也没约定押金由谁退,今年9月份合同到期,租客退租,女方要求男方退押金,男方不同意。请问由谁退押金合理呢?如男方退押金,当时购买的家县是否归男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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