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与别人发生纠纷,被对方用刀刺伤了大腿根,刀口长度达到十多厘米,宽约三厘米左右,没有伤及到骨头。
更新时间:2016-09-16 12:13:21
问题描述:
我母亲与别人发生纠纷,被对方用刀刺伤了大腿根,刀口长度达到十多厘米,宽约三厘米左右,没有伤及到骨头。母亲有精神疾病史(躁狂症),平时和正常人一样,只有舞蹈视屏心情抑郁时才可能引发躁狂症,发生意外时未发病,对方是残疾人,只有一支手臂一支腿,没有其他疾病。我想问下这种情况的话立案报警警察应该对伤害人进行处置吗?还有就是已经立案了如果后期想要追究对方责任的话需要什么证据呢?有医院医生的伤害证明就可以了吗?还是也需要公安局指派的法医的鉴定证明啊?如果需要的话今天已经是第六天了还来得及吗?谢谢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