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4年11月和借款人,借款人父母(有房产)为担保人借
更新时间:2016-09-11 21:04:13
问题描述:
本人2014年11月和借款人,借款人父母(有房产)为担保人借款40万元办理公证书,双方私自和担保人办理房屋抵押借款合同,可是当时不懂法,没有办理确权登记。借款人借款不还,于是拿着公证书到法院2016年3月立案,并且于4月8号查封了该房产,借款人还欠一份39万的借款,立案后于4月20号财产保全后同一法院又查封了该房产,同年六月开庭,于9月1号立案执行,该房产的评估费,公告费都是我预交的,然而第一次拍卖流拍了,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呢?第一次流拍后我可以申请以房抵债吗?如果二次拍卖成功后其他案外人能参与分配吗?评估拍卖的价格都不足以抵欠我的债,现在借款人欠债太多跑了,我这案子怎么办才好呢?请热心的律师支招,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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