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舅是残疾人,入住养老院合同上写的一月1280,养老院院长说
更新时间:2016-09-08 16:29:33
问题描述:
我舅是残疾人,入住养老院合同上写的一月1280,养老院院长说有爱心企业资助,有个优惠活动,一次性交5万,住三年免三年,我们借了些钱,不够他又帮垫付了了些,把费用给凑上了,他在发票上写的5万是3年的生活费,费用期满后三年是免费住的,如果生活费期满后,人自行离院费用是不退的,他是来家里接我舅入院的时候给他的钱,他在发票上写完后,说她公章没带在身上,等会养老院签合同的时候再把账补盖上,就把发票撕下来给我爸了,我爸签合同的时候也忘了让她把账补盖上,觉得有他的签名应该就算数,接我舅的时候他说我舅是收费入住的情况护理员不知道,怕他们知道收那么少钱入住的,再闹情绪,她为难就和他们说我舅是献爱心,不收费的,我们就从没和护理员说过我们是花钱住进来的,过了2月她给我爸打电话说:“怕我父母以后不在了,我没劳动能力,没收入,我舅的住院费用会对我是不小的负担,现在以我身体不好,没收入给我舅办个永久免费住的,以后就不花钱了,办这事要1万5押金,办好钱是退的”我爸说太贵了,家里没钱了,不办了”,过了几天她又来电话说:“考虑我家的实际困难,给通融了下,只要5千就能办,办好钱就退了”老人怕以后我舅真会给我造成麻烦就答应她办了,她来拿钱的时候给打了个收条“收到押金5000”我舅住了14个月就因病去世了,办完后事找她结账一开始说养老院变更名字,公司账户冻结,给我们结不了账,等不冻结了,再给我结账,后来给他打电话他不是不接,就是有事在忙,忙完回电话。要不就是在外地,等回来的,总之各种理由到现在人去世半年了,我们连他面都没见过,后来实在没借口了就说她困难,有钱肯定还给我们,也许一次,也许几次,就是不说到底哪天能还,我说那咱见个面把账核了,到底应该返还我多少钱你给打个条,我们住你养老院都得签个合同呢?她还是不和我见面,现在给她打电话不是打不通就是不接,去养老院找她,也找不到人,院里还有几户来找她要钱的,问员工员工说找不见她,她还欠了他们好几个月工资,可是现在养老院还在营业就是找不到他人了,找民政局他们说他们不是执法部门没执法权不能帮把钱要回来,我说我们现在找不见人了,打电话他也不接,民政局说那你去派出所报案吧。我想问下他这样犯没犯法,属于诈骗吗。公安局能立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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