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新都区某镇政府以租借农民土地方式扩建乡道,未经我们同意占用了我家宅基地(修路期间我和母亲
更新时间:2016-08-30 09:56:32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新都区某镇政府以租借农民土地方式扩建乡道,未经我们同意占用了我家宅基地(修路期间我和母亲没在老家,回家发现宅基地已被占)。现在扩建后的道路离住房最近处仅20cm ,目前政府同意按老宅实际面积给予补偿金,因为现住房离路太近了,我希望政府可以另外换块宅基地给我重新建房。但是政府人员回复届时会在路旁安装警示标志,并说我的房子修建时就在路旁。可是80年代修建此房时,这还是条很窄的土路,可现在是双车道,路上汽车很多,在农村车又开得快,谁管警示标志呀。如果通过行政诉讼可以主张我的诉求(换块宅基地或其他形式安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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