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6年8月17号在张家港市唐市镇一家超市购买了16元的大米和31元的猪蹄还有一包5.8元
更新时间:2016-08-19 14:48:08
问题描述:
你好!我2016年8月17号在张家港市唐市镇一家超市购买了16元的大米和31元的猪蹄还有一包5.8元的黄豆付了钱拿了购物小票己后发现黄豆是过期了,我找到超市方进行协商.还被超市方给打了,小票也被抢去撕了,我被吓得跑出超市,在超市一旁马路边上又被超市方叫来的一帮社会上人员抢去我手上所有东西,手机在我愤力反抗下住了,大了米撒了一地,我报警,警察来了,东西也找不到了,想问一下超市方构成抢劫罪了吗?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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