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某在2015年向我借款五万元,借条上写的是我的名字。2016年还息7500元本金没还,于是又说借一
更新时间:2016-08-17 17:25:34
问题描述:
余某在2015年向我借款五万元,借条上写的是我的名字。2016年还息7500元本金没还,于是又说借一年于2017年还。我公公于2016年向余某借款五万元是为公公所用,没用到我们身上。但是在公公向余某借的借条上有老公的签字。这些我是不知情的。后来余某以公公向她借款还有老公签字为由要我把我借她的借条给她,我没给,但余某拒不还我五万元,我该怎样讨要熟于我的五万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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