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在主犯被15年,他名下的房产抵押借款与刑事案件交叉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16-08-01 06:01:25
问题描述:
该犯罪嫌疑人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钱购买了一处房产,案发前他用名下的该房产做抵押向几个人借款,到期没能还款,抵押人起诉,申请执行,这期间非吸案案发,房产被几家法院和公安机关查封,问这个案子中执行时应该怎么处理?抵押权人是否还可以继续申请执行?如不能应该由哪一方处置此房产?
案件判决分属两地,刑事案件在哈尔滨,抵押借款案件在青岛。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