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集资诈骗291万
更新时间:2016-08-04 16:08:25
问题描述:
对方香港XX集团,总公司在深圳,全国各地设分公司、代理商,业务是炒外汇并承诺高息保本,后来被证实是集资诈骗,涉案金额5个亿,钱已不知去向,法人代表已被批捕。我是武汉客户,在武汉代理商这里办理的入金签的合同,合同是武汉代理商寄到深圳签的,我本金291万,现在他们说钱没有了,本金还不了。
问题:1.现在全国已有多人到深圳报案,已经立案并批捕了法人,我尚未报案成功,原因是1.深圳已不受理。让在武汉报案。2.武汉也不受理,只备案。3.武汉代理商说报案也回不了钱,他建议不要报案,他愿意弥补大家损失,就是将他公司的股权完全分给大家,每年给大家补偿。问:如果不报案今后追回款能分给我吗?要办理什么手续?
2.每次我们入金武汉代理商会有40%的提成,但合同不是跟他签的是跟总公司签,他说他没有捏造事实只是把总公司的宣传告诉我们,说自己是受害者血本无归,请问他有没有刑事责任?有多大责任?他是独立法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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