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2年五月到公司上班,签订了两年合同,到14年五月到期,但之后一直没有续签合同,我于2016年4月
更新时间:2016-07-28 21:28:17
问题描述:
我12年五月到公司上班,签订了两年合同,到14年五月到期,但之后一直没有续签合同,我于2016年4月怀孕,单位要求我补签之前两年未签订的合同,到2016年底,单位说我不补签当作我自动离职,而且之前没续签合同也沿用之前的合同,不存在双倍工资。我可以不补签并要求双倍工资吗?我单位于明年开始换了管理单位,我不想继续干了,可以哺乳期结束后申请经济补偿金离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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