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了一间商铺,房屋门损坏和漏水,房东不愿意修理,如何解除合同并找他们赔偿!
更新时间:2016-07-21 18:42:19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我租了一间商铺做生意,从租了这个房屋就很烦,我现在不想租了,想解除合同,并找他们赔偿我。
1.去年房东自己去投诉对面老太违章建筑后,后来也搞我们很麻烦,生意也受影响。这个事到现在等于过去了,也告于段落了。(此事我们现在也不提……)
2.在去年4月份的时候,房门损坏打不开了,我过去后第一时间就告诉房东了,叫他们来修理,他们说没有时间,叫我们自己修理好,在他们房租里扣出,后来我找人修理了700元,在付下个月的房租的时候我就少了600,在今年6月份的时候她突然给我说去年少付了600元,叫我转给她,我当时也打电话给她解释了,她也默认了,前几天又给我说另外两个房东不同意修理房门的钱,在昨天付了下个月的房租,今天早上还在给我说叫我转过去,要么从押金里扣出。(也就是说房门坏了不过来修理不说,还不愿意出钱,岂有合理……)
3.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房屋漏水就时有发生,越来越严重,我已经给她发了几次信息也电话很多次叫他们修理,到现在都没有修理,导致我们的柜子被水腐烂,墙上的木板也开始变形腐烂发霉,时常长出蘑菇来,里面的空气很难闻,身体都受影响。上个月他们过来看了一下,没有看见明显的滴水就说没有问题,(最近隔壁房东也说漏水很严重,都准备修理了),在7月19日这天那边停电,他们路过了给我打电话想看看,由于我没有钥匙过去后就没有看成,他们依然说没有看见不修理,等下大雨的时候他们再过来看,看后在说如何修理。(明显是不想修理,拖延时间,另外他们那天说修理好后后合同到期涨房租什么……)
通过将近两年的接触,发现这个房东不值得我们合作,只收钱不管事,不负责的人,根本没有把租客的事情放心上,也没有把租客的利益考虑到,只顾着自己的利益,所以想以上第2.3件事情来解除合同,请问律师我能解除合同,并找他们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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