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投资,签订有限合伙入伙协议,未兑付本息
更新时间:2016-07-19 08:56:36
问题描述:
通过北京一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投资,签订的是有限合伙入伙协议,协议到期后该公司以投资项目方没钱没有回款为由一直未兑付本金和收息,已经逾期近一年。现这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人已变更他人(原法人仍在该公司担任重要职务),变更后原法人以自己已经不是法人为由不承认不承担兑付责任,并与现公司实际控制人(非现法人)相互推脱,不予兑现公司与投资人签订的有限合伙协议。现咨询律师,此类纠纷是否可以通过起诉进行解决,可以要回投资款和投资收益,如起诉,应将哪几方列为被告,特别是原公司法人应承担什么责任,是否可以一并与现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起诉。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