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男方退婚女方不退彩礼
更新时间:2016-07-17 14:19:56
问题描述:
本人男方于去年上半年经媒人介绍认识女方,相处一个月就匆匆订婚。之后去了上海大半年至今年七月份回到老家。因为我在上海这段时间与女方联系较少,女方因此为由与我闹情绪,为此我们经常吵架,几次交谈之后,说了一些我们之间性格不合,又说了一些刁钻刻薄的话来激怒我。因为女方在老家开店,女方又以此为由要求我在老家找工作,我一气之下提出了退亲,本来说话好句好散,结果女方母亲以我退亲之由不退彩礼(定金1万,三金和一些其他的2.3万,过年过节礼品5千,压岁钱和过生日2400)。我想通过法律,请问胜诉有多大,胜诉能要回多少呢,开销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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