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6年2月4日起诉离婚,接到传票后,男方带领四人强行到我家里把孩子抱走,2016年4月28法
更新时间:2016-07-14 21:21:50
问题描述:
我于2016年2月4日起诉离婚,接到传票后,男方带领四人强行到我家里把孩子抱走,2016年4月28法院判决不允许离婚。之后与男方沟通并且男方父母家里看孩子,遭到阻拦和威胁。(男方知道我要去,带领三个社会流氓拿刀威胁我和我父母),我儿子现在只找他奶奶,不认我。孩子现在三岁零两个月。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在我六个月后再次去法院起诉,得到孩子的抚养权的几率有多大?(我的工资学历常住地都比男方强,男方父亲乙肝携带者,母亲2015年2肺癌动的手术,男方无正式工作和固定收入)感谢您的好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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